1996 年保健食品實行注冊審批管理以來,維生素礦物質類保健食品一直是膳食補充劑的一個重要組成。截至 2016 年《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實施前,已批準注冊的維生素礦物質的保健食品 4000 余個,占此前所有批準注冊產品總量的近四分之一。2017 年 5月原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發(fā)布了《保健食品備案工作指南(一)》開啟保健食品備案管理后,截至 2020 年 4 月保健食品備案管理實施僅 3 年時間,保健食品備案產品的總量已經超過此前20 年的批準注冊此類產品的總數,備案的維生素礦物質產品達到 5100 余個,可見國內和國外的保健食品生產企業(yè)對可以備案的維生素礦物質產品熱情高漲。本文將通過對保健食品實施備案管理以來維生素礦物質產品備案的情況進行分析,結合當前市場消費的有關情況,及目前我國對維生素礦物質類產品逐步規(guī)范的監(jiān)督管理法規(guī),提出未來此類保健食品發(fā)展趨勢和方向。
1、數據來源及分析
本文通過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食品審評中心的保健食品備案管理信息系統(tǒng)數據庫,對2017年 5 月備案工作實施以來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備案的保健食品情況進行統(tǒng)計分析。根據備案產品的基本情況分別對維生素礦物質類保健食品的原料使用情況、原料配伍情況和劑型使用情況統(tǒng)計分析。
2、維生素礦物質原料使用情況
2.1 備案產品營養(yǎng)素分布情況
根據已發(fā)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一)》中維生素礦物質可備案的營養(yǎng)素共有 22 種,3 年以來備案產品的保健功能涉及到了所有營養(yǎng)素,其中維生素 D、鈣、維生素 C 排名前三位。通過對保健功能含有補充維生素 D、補充鈣、補充維生素 C 分別統(tǒng)計,發(fā)現(xiàn)備案產品中分別包含這三種功能的產品數均超過了備案產品總數的三分之一,而保健功能為補充膽堿、 補充銅的產品均不足百個,具體分布情況 見表1。
2.2 備案產品的原料化合物使用情況
《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一)》中維生素礦物質可備案的原料化合物共有 69 種,其中磷酸二氫鈣等7種化合物在3年的備案產品中一直沒有被使用過。根據對常用的化合物進行分析,發(fā)現(xiàn)含有多種化合物來源的營養(yǎng)素(如鈣、鎂等),通常僅有 2~5 種化合物的使用頻次較高。原料化合物的使用情況 見表2。
3、維生素礦物質原料配伍情況
3.1 補充單一營養(yǎng)素備案產品情況
目前注冊和備案產品中均沒有批準過單獨補充錳、維生素 B1、維生素 B2、維生素 B6、維生素 B12 五種營養(yǎng)素的產品。單獨補充鎂、鉀、膽堿、銅、泛酸、煙酸六種營養(yǎng)素產品均都不足 10 個,其他產品的單方產品批準數見表3。
3.2 補充兩種營養(yǎng)素的備案產品情況
補充兩種營養(yǎng)素的備案產品占備案產品總數的 26%,表4對僅補充兩種營養(yǎng)素組合(備案產品數量多于 20 個)的情況進行了統(tǒng)計,可以看出排名前三位的是鈣+維生素 D,維生素A+維生素 D,鐵+葉酸,這三種組合占補充兩種營養(yǎng)素產品的 60.43%。對于復配的營養(yǎng)素目前我國的法規(guī)中也沒有做出明確的搭配使用規(guī)定,通常保健食品申請人會基于科學發(fā)展共識,根據不同的人群對維生素和礦物質進行復配使用,例如鈣和維生素 D 合并使用有助于維持骨骼健康 ;鐵和葉酸有助于改善貧血 ;維生素 A 和維生素 D 共同調節(jié)腸道上皮和粘膜免疫系統(tǒng)形成腸道微生物;維生素 C 和維生素 E 同時具有強抗氧化作用能夠保護肝臟,有利于骨骼健康。
3.3 補充三種營養(yǎng)素備案產品情況
補充三種及以上營養(yǎng)素備案產品近 1600 余個,約占備案產品總數的 30%,其中備案三種營養(yǎng)素的產品為 513 個,約占備案產品總數的 10%。表5對補充三種營養(yǎng)素組合(備案產品數量多于 10 個)的情況進行了統(tǒng)計,可以看出排名前三位的是鈣+鐵+鋅,鈣+維生素D+維生素K,鈣+鎂+維生素 D。在營養(yǎng)素補充劑中往往將各種維生素和礦物質一并使用,合并使用時營養(yǎng)素之間應該促進吸收(例如鈣、維生素 D、維生素 K 等)或并無拮抗,但目前有研究表明部分營養(yǎng)素合并使用時可能會相互影響,因此作為產品生產者應該合理研發(fā)處方。
4、備案維生素礦物質產品劑型情況分布
目前可以用于備案的產品形態(tài)主要來自于《中國藥典》,包括了片劑(口服片、含片、泡騰片、咀嚼片)、口服溶液劑(口服液、滴劑)、顆粒劑、硬膠囊和軟膠囊。由于備案產品流程相對簡單,產品備案后可以很快上市,因此在產品劑型的選擇上,大多數生產企業(yè)采用了人們較為容易接受的固體劑型。從 5100 余個備案產品的情況看,選擇片劑和軟膠囊劑產品占據了備案產品總數的 85%,其中片劑產品中采用口服片和咀嚼片的產品占片劑產品的87%,具體分布情況見圖1、2。未來更多的食品形態(tài)將納入到備案保健食品,以滿足不同使用人群的不同喜好。
5、討論及建議
5.1 維生素礦物質類保健食品法規(guī)的變革
1996 年保健食品實行注冊審批時,沒有明確對維生素礦物質的種類做具體要求;2005年原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了保健食品《維生素、礦物質的種類和用量》和《維生素、礦物質化合物名單》,其中包括了可用于維生素礦物質保健食品的營養(yǎng)素共 25 種,可用的化合物達到 111 種,對于每種原料的每日最低量和最高量做出了限制;2014 年《食品安全法》 明確了保健食品按照注冊和備案管理,2016 年《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發(fā)布以后,對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的原料生產的產品都將實行備案管理,目前《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一)》中可用于備案的維生素礦物質的營養(yǎng)素共 22 種,可用的化合物為 69 種。與此前已批準注冊的維生素礦物質保健食品相比,此次未納入的營養(yǎng)素包括鉬、鉻和 β-胡蘿卜素。未納入的原料化合物主要原因包括沒有對應的食品相關國家標準、沒有批準注冊過產品的化合物等。未來根據食品相關標準的發(fā)布、科學發(fā)展和人民生活的需求,也將按照“成熟一批,推進一批”的原則,不斷調整維生素礦物質原料的種類和使用范圍。
5.2 當今維生素礦物質保健食品消費情況及引發(fā)的思考
5.2.1 維生素礦物質產品消費情況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飲食結構和習慣正在發(fā)生改變,越來越多的人尋求通過補充營養(yǎng)素的途徑提高自身健康水平。天貓國際《2018 國民健康跨境消費趨勢報告》顯示超過 65%的受訪消費者都具備健康意識,同時也推進了健康支出的增長。根據中國營養(yǎng)學會《2019年中國進口營養(yǎng)品消費行為白皮書》(下稱《白皮書》)的調查,我國成人中超過一半的居民曾經使用過營養(yǎng)素補充劑類產品,在購買的營養(yǎng)品中,維生素礦物質產品排在第一位。從上述統(tǒng)計的產品劑型也可以看出,盡管保健食品屬于食品類別,但是實際上市產品中受歡迎的形態(tài)為《中國藥典》中允許使用的劑型,這與攜帶方便、工藝成熟和質量可控等有直接原因。根據在我國備案情況看,進口保健食品也越來越多在我國申請產品備案,未來更多符合我國產品技術要求的進口保健食品進入中國后,將通過商超、藥店等線下渠道,進一步豐富營養(yǎng)健康產業(yè)的市場將為消費者提供更多的選擇。
5.2.2 受消費者歡迎的維生素礦物質種類
據《白皮書》調查,鈣、維生素 C 的產品列入了消費者最受歡迎的前 5 位保健食品中,此外復合維生素礦物質 、B 族維生素 等也受消費者歡迎。這與上述產品統(tǒng)計數據相吻合,以補鈣產品為例,目前的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中鈣源的化合物包括碳酸鈣和氯化鈣等無機鈣,及檸檬酸鈣和乳酸鈣等有機鈣,從備案保健食品批準情況看,碳酸鈣仍是最具有經濟效益的原料 ,使用的產品數量最多,而鈣營養(yǎng)素可用的 12 種化合物里,排名前五位的化合物除了碳酸鈣外均為有機鈣。有文獻報道有機鈣的鈣含量低,不同的鈣鹽在小腸的溶解性不同,有機鈣更容易在服用后被吸收 ,同時減少腎結石形成的風險 ,因此 L-乳酸鈣等有機鈣原料也是許多備案人的首選。從我國備案產品也可看出,當前消費者在選擇維生素礦物質產品時,對于原料配伍上都有關注,此外在補充鈣的產品中,多數消費者關注了補鈣產品中是否添加了維生素 D,部分消費者還關注了是否添加維生素 K。這些現(xiàn)象都與我國批準注冊備案產品配方配伍情況相吻合。
5.2.3 由維生素礦物質產品的近年消費情況帶來的思考
近三年來無論從產品配方還是種類看,我國備案產品的快速發(fā)展都正在迎合人們消費市場對健康的需求,例如補充鈣制劑可能有助于增加骨密度 ,維生素 E 具有的抗氧化和抗炎的作用,鎂可能在抗焦慮、心血管疾病的發(fā)病機制中發(fā)揮重要作用 。保健食品屬于特殊食品,營養(yǎng)素在維護身體健康的同時,不同年齡段的人群不應該超量使用。我們可以看到部分境外電商、海淘的進口產品標簽說明書中維生素礦物質補充的種類和每日服用量超出了我國批準注冊和備案的保健食品相應范圍,而對于中國人群長期服用此類產品的安全性值得觀察研究。近些年的研究表明,食用大量的胡蘿卜素補充劑的吸煙者死亡率增加;過量補充維生素 A 被認為對骨骼健康有不利影響,包括低骨礦物質密度和增加骨折風險;過量攝入鐵或多種礦物質補充劑會增加患高色素沉著癥的風險;鈣制劑可能引起胃腸道反應,并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風險 。因此我們也建議在營養(yǎng)素補充劑產品選擇上,不僅是消費者為改善健康而服用膳食補充劑應該理性選擇 ,生產企業(yè)也應該合理的配方組成和用量上進行研發(fā)。
5.3 未來維生素礦物質類保健食品備案的發(fā)展趨勢
從我國監(jiān)管部門對于保健食品未來的管理模式看,對于維生素礦物質等化合物明確、功效明確的原料都將納入備案管理。對于已經獲得注冊批準證書的 4000 余個維生素礦物質類保健食品,未來也將逐步通過注冊轉備案流程,納入備案管理 。2016 年 12 月原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和國家中醫(yī)藥管理局聯(lián)合發(fā)布了《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一)》,隨著越來越多化合物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發(fā)布,未來會繼續(xù)充實維生素礦物質的原料目錄,備案人也將有更多的原料可以選擇。然而,對于可以納入原料目錄的維生素礦物質的要求也較為嚴格,原料目錄的制定需要考慮到我國公共健康和大眾營養(yǎng)缺乏情況,從而為 2016 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fā)的《“健康中國 2030”規(guī)劃綱要》 中有關國民營養(yǎng)計劃 而服務。對于列入原料目錄的維生素礦物質,必須是可以使用且具有食品相關國家標準(如《食品營養(yǎng)強化劑使用標準》 )或公告,相對應的功能有明確的不同人群功效劑量范圍,且有明確的檢測方法,同時優(yōu)先考慮已批準產品頻率較高、社會較為關注的原料。而對于日常膳食攝入過多或充足,不宜額外補充的營養(yǎng)素及原料,未制定中國居民膳食營養(yǎng)素參考攝入量的營養(yǎng)素及其原料則暫不予納入保健食品原料目錄。此外原料目錄的制定還將結合國內外法規(guī)限量和國外保健食品的應用情況提出中國人每日補充用量范圍。
5.4 食用安全和質量可控是維生素礦物質產品發(fā)展的基礎
保健食品備案是保健食品生產企業(yè)依照法定程序、條件和要求,將表明產品安全性、保健功能和質量可控性的材料提交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進行存檔、公開、備查的過程。與注冊保健食品相比,雖然備案過程相對簡化,但產品備案時提供的保證產品質量可控、安全性的材料與產品注冊的要求相一致。雖然保健食品管理方式改變,但產品質量要求不降低。對于備案產品而言,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中的原料可以備案的前提是產品的生產工藝及檢測方法等產品技術要求方面可以實現(xiàn)標準化管理 ,從而確保使用原料目錄生產產品的質量一致性。當前為了保證備案后上市產品的功效、安全、質量可控性,首先,保健食品備案管理信息系統(tǒng)能通過備案人的配方、標示量、每日服用量等內容提示產品的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和產品技術要求中的功效成分指標范圍,從而為產品的食用安全性提供前提基礎支持;其次,實際產品大生產時產品的質量控制則需要生產企業(yè)的嚴格自律,由備案人對產品質量完全負責,所生產的產品應滿足備案憑證所附的產品技術要求所有內容。
6、總結
維生素礦物質類的營養(yǎng)素補充劑對于維護人體健康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我國已逐步將維生素礦物質保健食品納入備案管理,在不同人群不同食用量上有了明確的規(guī)定,同時頒布了備案配套的相關文件。備案三年以來可以看到有補充單一營養(yǎng)素,有復配營養(yǎng)素,補充不同的營養(yǎng)素能夠滿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對于生產企業(yè)而言,根據科學研究進展做好配方研發(fā)、管控產品的生產和質量,將不僅為人民的健康帶來優(yōu)質的產品,還將帶動大健康行業(yè)的發(fā)展;從國家監(jiān)督管理層面,除了通過加大監(jiān)管力度,強化企業(yè)是產品的第一責任人,還將不斷調整完善現(xiàn)有法規(guī),推動保健食品原料目錄制定,從而在監(jiān)管制度上為食品安全上市保駕護航。